东北网10月31日讯 日常生活中,几乎每个家庭都经常会产生一些过期的药品。如何处理这些过期的药品呢?记者日前采访了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的有关负责人和一些专业药师,他们提醒市民,药品过期坚决不能继续使用,也不要轻易扔掉或低价出售给收药的小贩子,而是应该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回收。
现象:过期药品随意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市大部分家庭的小药箱中常会有些过期药,这些过期药品种多样,导致药品过期的原因也很多。有的市民是因为去医院看病时,医生开了过量的药没吃完;有的则是因为在药店买的药品服用后不管用,便将之废弃;有的市民是备用药购买过多,导致小药箱中有了过期药。
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市许多市民对家中的过期药品大多随生活垃圾一扔了之。殊不知,这样既对环境造成了污染,也为一些不法药贩子提供了将过期药换包装后重新出售的机会。而对于如何处理过期药,市药监部门与一些药店曾经联合开辟过一些回收点,号召市民把过期药品送到指定药店回收。经过一段时间回收后,多数市民已经养成了这样处理过期药品的习惯,而不是再随意处理过期的药品。
家住道里区共乐小区的张先生指着药箱里放着的过期药说:“我有过敏性哮喘病,为了治好病到处求医问药,这些药是上次去北京看病时带回来的,吃了一个月后发现效果不是很好,于是就放起来再没吃,现在已经过期了,这么贵的药扔了又觉得有点可惜。”
家住中北春城的李女士说:“家中的过期药主要是一些突发性疾病类药物,消炎水、药片等一瓶没用完病就好了,那些剩余的药放着放着就过期了。再有就是孩子的奶奶一碰到药店搞活动,总会买回一大堆备用药,药吃不完,每次整理药箱时都会扔掉一些。”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在对这些过期药品的处理上,许多市民都一扔了之;也有部分市民舍不得扔掉过期药,和没过期的药混放在一起;还有一些市民,将这些弃之可惜的过期药卖给了路边回收过期药的药贩子。
危害:污染环境危害大
针对许多市民将过期药随生活垃圾一起丢掉的行为,记者采访了我市部分医院的药学专家、药剂师,他们说,医院的过期药一般会集中烧毁。过期药属于化学物品,市民如果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将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对环境造成污染。
我市某连锁药房的药剂师王先生说:“本来是正常治疗的药,过期后发生化学反应会带来一些不可知的危害,药品一旦过期便不可再服用。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青霉素等散发到空气中,可能造成过敏。而对于自然环境来说,药品中的毒素将会对水源造成威胁。过期药品处理不当,将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他建议:“一般药品的保质期为一年,市民在购买时应该有所规划,尤其是在数量上,购买时尽量买近期生产的药。存放药品时要把标签、说明书跟药品放在一起,打开后不要随便丢失。另外最好半年检查一次家庭小药箱,如有过期的药品要另外放置。”
据专家介绍,过期药是土壤和水体的污染源。以一个人口1000万的城市来计算,假如300万户家庭每户每年产生500克的过期失效药品,则该市一年中要丢弃150万公斤废弃药,若处置不当对环境危害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办法:回收渠道应畅通
市民该如何处理家中的过期药,相关部门是否有具体的对过期药处理的规定?连日来,记者采访了我市一些药店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法规来规范居民手中过期药的处理,在我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只有第22条中有对过期药的规定,即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据此,那些分布在医院附近、街头及小区内收购过期药的小商贩,都是药监部门打击的对象。”
该负责人说:“法律没有规定对过期药进行销毁,有部分企业愿意出资销毁过期药,我们作为监督部门只能对销毁过程进行监督。近几年,我市有些大型药店在全市的连锁药店开设了回收点,对于市民送来的过期药给予作价,对市民给予适当奖励,而后与药监部门一起将这些药物集中销毁,但也只是少数。”
由于目前还没有具体法规来规范过期药的处理以及回收,导致过期药如何处理成了难题。一些市民建议,对于过期的药品,国家应该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委托药店等单位积极回收,并保持回收渠道的畅通,避免造成污染,也杜绝不法分子回收后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