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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千种药品纳入政府定价 未列入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0-11-01 08:50:3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鞠花 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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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日讯 记者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从今日起,黑龙江省近3000种药品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未列入此次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

  据了解,本次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包括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下的1917种药品(西药1151种、中成药766种),省级定价药品目录下的药品887种(其中西药357种、中成药478种、民族药52种)。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关于印发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中规定,列入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药品通用名称项下属于非处方药的剂型(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非处方药品目录为准),调剂进入《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品种包括对既可作为非处方药品又可作处方药品的“双跨”剂型,以及部分规格属于非处方药、部分规格属于处方药的剂型,属于省政府定价药品。定价内容为最高零售价格,即经营者可以向下浮动价格,幅度不限,不能上浮价格。

  如需查询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及相关政策,可登录黑龙江价格信息网(www.hpin.gov.cn)中的“价格政策公示”栏目进行查询。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