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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炒物业“自治”问题多 业委会办公房回收难
2010-11-01 10:49:0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毕思铭 彭庆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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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日讯 哈尔滨市道里区民众小区因为业主不满物业公司服务,将物业炒掉而出名,然而如今,上千户居民又因“自治”混乱而烦恼:新业委会成员无力收拾小区遗留的烂摊子,已有多人提出辞职。近日,由于小区欠下供电部门二次加压电费,停水多日,居民、社区为此忙得不可开交。

  据民众小区的居民介绍,他们小区本来有物业,但是去年业主委员会把物业给炒了,并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现在小区管理之乱,业委会难逃责任。由于原业主委员会监管体制不完善,小区很多日常维护费用不透明,引起居民不满。小区原业委会还将小区业主共有的业委会办公用房出租,致使该房屋至今无法收回,出租费更是去向不明。

  近日,记者到该小区走访得知,原业委会办公用房已出租当做卖菜亭,卖菜的摊主只向记者介绍,他们这个房屋是从原业委会主任蒋某手里借来的。对此,原业委会主任蒋某解释,该房屋是小区原物业无偿提供给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相关房屋证明已经在业委会换届时进行了交接,出租的费用也都填补到小区二次加压费中了。而新上任的业委会王主任表示,业委会办公用房的房屋证明并没有交接过来,业委会目前无处办公。

  民众小区居民质疑:业主委员会成员从事为居民服务的公益事业,一旦把路走歪了,该由谁来进行监管?对此,共乐街道办事处民众社区的孟主任表示,关于该小区业委会办公用房无法收回的问题,他们也一直在协调,但由于权力有限,始终没有结果。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业委会的工作应该由所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对于类似的民事纠纷,如果协调不成,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