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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车辆非法悬挂警车号牌案件中收缴的部分车牌。 |
东北网11月2日讯 (记者 岳云雪)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2日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截止到9月底,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发现各类问题2920余个。目前,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发现各类违规问题2920件
从2月起至11月底,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省公安厅分别于4月、6月、9月先后派出19个工作组,对全省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地毯式”集中督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民警提出督察建议573条。截止到9月底,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2870人次,发现各类问题2920余个,注销去向不明警车1100余台。目前,我省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并在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上作经验介绍。
重点治理13类违法问题
据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李木介绍,在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中,重点整治解决13类问题。其中包括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转借警车、牌证的;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擅自喷涂警车外观标志或者安装警灯、警报器的;违法扣留、扣押的;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等13类违法问题。
举报监督实行奖励办法
省公安厅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专门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的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同时,制定了举报奖励办法,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热情。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不遮掩、不护短,通过有关媒体进行了曝光和跟踪报导,工作透明度大大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也都相继公布了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