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目前,我省医改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伴随着政府及主管部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在百姓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同时,医改工作也凸显了政府的民生情怀,年初召开的省委全会制定的“病有所医”民生工程目标正逐步实现。
医改工作惠及全民,涉及政府工作的多个领域,为此本报开辟“医改惠民龙江行”专栏,对医改工作落实过程中,涉及百姓的惠民政策及社会关心话题进行专题报道,通过亲历现场采访,实录反映基层发生的变化、基层百姓及从业人员的切身感受。
胜平村的新鲜事:药费报销不出村
农村生活的操劳使得47岁的李庆华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苍老一些,面对记者的采访,她显得有些紧张。
记者采访李庆华时,她正在肇东市五里明镇胜平村卫生所里看病。“医改”、“基本药物”这些词汇对于朴实的李庆华来说,是陌生而有距离的,但说起村卫生所给她带来的方便和实惠,她的话匣子可就打开了:“我身体不好,有脑梗,以前都是到了扛不过去的时候才去看病,不怕你笑话,花点钱心疼呀。前段时间,村里人都说,在卫生所里看病便宜了,我就来这打点滴了,花了一千多,新农合给报了500多,村卫生所直接就给报销了,都不用去镇里。从我家到卫生所就几步远,你说有多方便。”
能让乡里乡亲在家门口就享受到实惠,村卫生所所长樊春龙的喜悦自是不必言说:“现在所里的药品都是基本药物,而且门诊统筹实行零起付线,个人封顶线50元,可以家庭共同使用。参合农民在所里就能得到补偿,结算结报,现在村里人看病再也不到黑诊所了,一些常见病也不用坐车到镇里了。”
公开、透明是记者在五里明镇卫生院及下属的乡村卫生所采访时最真切的感受,镇卫生院大厅的电子屏上滚动的是药品的价格比对信息。“现在的药价可不是我们能左右得了的,是‘零差价’了。”五里明镇卫生院院长王树明说。
镇卫生院院长当上“集团董事”
诊疗室、静点室、保健室、药局,胜平村卫生所的规范程度在乡村里是难得一见的,卫生所里张贴的镇卫生院的通知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上面写着这样的内容:“村卫生所实行人员统一管理、药品统一质量管理、价格统一制定、工资统一发放,处方、收据微机管理。不再是私卖药、乱打针、假药、劣药遍地坑害百姓。凡是在乡医家打针买药,不开处方和微机票据的一律不需交钱。”上面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我们现在是集团化模式,乡村一体化管理。”王树明介绍说,现在村卫生所隶属于镇卫生院,相当于卫生院的分支机构。镇卫生院设立卫生所资产、药品、收入和支出明细账,药品实行微机化管理,卫生所发生收入时必须开具三联处方,每天收入全部上缴到镇卫生院。
肇东卫生局副局长顾颖说,肇东市于3月10日在全市25个乡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服务中心启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是省里确定的试点单位。并将全市25家乡镇卫生院分别划归到两大医疗集团管理,组成了市乡村管理松散、技术密集、互利共赢的医疗卫生联合体,医疗集团在卫生局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了董事会,董事由所属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卫生工作模式,正是这种乡村一体化的管理使得基本药物制度得以顺利开展。
目前具有省药品配送中标企业资质的普润康泰医药公司,是该市唯一一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市卫生局还成立了药品采购信息服务中心,指导各乡镇卫生院、所采购药品,由乡镇卫生院无偿为乡村医生统一代购和配送药品。
“现在我们村里的农民开始逐渐接受基本药物了,我们也加强了对基本药物疗效、价格以及新农合报销政策等的宣传。”樊春龙介绍说。
未到位的补偿机制使乡医处于尴尬境地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五里明镇卫生院算上下属的5个村卫生所,每年开办费用超过100万元。由于各级补偿没有正式落实,卫生院员工9月份的工资还没有下发。
据省卫生厅药政处负责人介绍,按照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方案,乡镇卫生院将得到以下几项补偿:地方财政工资差额补偿、基本药物销售额15%的补偿、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费。据统计,如果补偿机制到位,乡村两级从业人员平均收入可达2000多元,比以前有较大幅度提高。顾颖说,关于补偿机制落实问题,正准备向市里打报告。
“我们就盼着落实的那一天呢。”樊春龙对此充满了企盼。乡医是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末端,把村医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队伍规范好、建设好,这样才是对最基层的老百姓看病负责。在这样的前提下,补偿机制是否及时落实到位,成为这项惠民政策成败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