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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热价临时补助照发 四类人员不享受热费补助
2010-11-05 09:37:23 来源:东北网-大庆日报  作者:荣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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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5日讯 11月4日,从大庆市城管委供热办获悉,本采暖季,政府仍对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予以临时补助。

  大庆市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补助对象为具有大庆户籍、自有住宅、自担热费并直接向执行政府统一供热价格调整的供热企业交纳热费的居民。有四类人员不享受热费补助:热费实行关联交易的中直企业职工;其他未实行关联交易的中、省直企业职工;国家、省直属部门的职工;其他由企业或单位为其全额缴纳热费的职工。

  据了解,补助的标准按住宅建筑面积(交纳热费面积)每平方米3元计算,每户最高补助100平方米。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