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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黑龙江省市县三级公安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将全部组建完毕
2010-11-05 19:28:13 来源:  作者:阚喜刚 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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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波向省公安消防应急救援总队授旗。张丕贺摄影

  东北网11月5日讯(阚喜刚 记者 印蕾)全省加强公安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暨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日召开,副省长孙永波宣布省公安消防应急救援总队成立并揭牌、授旗。

  黑龙江省公安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全省公安消防队伍组建,在完成火灾扑救任务的同时,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国家规定主要承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事故、爆炸及恐怖事件、群众遇险事件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指令,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会议要求,全省各市地要进一步加快公安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确保2011年底前省、市、县三级全部完成组建任务。要加强公安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建设经费和装备保障,争取通过两年建设,使全省公安消防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通信指挥、装备配备、物资、技术保障基本满足实战需要。要全面提升公安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形成高效运转、令行禁止的指挥力,形成密切协同、整体作战的执行力,形成攻坚克难、无坚不摧的战斗力。要完善各类灾害事故类型预案和协同作战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及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预案启动、力量调集、组织指挥、协同配合、战勤保障等方面的程序。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队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要锻造“钢铁般过硬的思想意志、钢铁般过硬的体能素质、钢铁般过硬的技术战术、钢铁般过硬的纪律作风”,真正打造成一支龙江消防铁军,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应急救援任务需要。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