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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春城物业私卖供热用水》续:供热办改口称卖水不违规
2010-11-09 09:35:2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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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9日讯 3日,黑龙江晨报刊发了哈尔滨市中北春城宏邮物业私卖冷凝水的报道,在其后的采访中,宏邮物业否认了卖水行为,经调查,卖水是哈尔滨市热力公司下属热水公司所为。报道发出后,冷凝水该不该卖?卖水是否侵害了热用户利益?这些问题在居民中引发了讨论。8日,哈尔滨市热力公司和哈尔滨市供热办的相关负责人就居民的疑问进行解答称,热力公司销售冷凝水并不违规。但居民仍认为卖水费用该返惠于民。

  哈尔滨市热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在哈尔滨市电厂买热后,有两种供热的方式,其一就是将买来的热水通过管线以“水水传递”的方式传到居民家,还有一种就是将蒸汽传送到小区换热站,再由换热站将蒸汽与居民管道中的水进行热交换,管道中的水温上升,将热传送到居民家。中北春城的供热方式属于后者,供热过程中,公司通过管道从电厂购进200℃的热蒸汽,与供暖备用的冷水进行热交换。在供暖用水变热的同时,热蒸汽冷凝成80℃的液态水。过去这些冷凝水除一部分用来补给供热过程中损耗的水,余下的从下水管线中排走。近几年,为了实现节能减排,降低供热成本,他们对设备进行改造,将多余的冷凝水回收,在2007年成立了热水公司,推出了卖冷凝水的经营项目。现在热力公司下属有6个换热站,中北春城、亚麻、香坊、民生这4个换热站都具备回收、销售冷凝水的条件。

  能否在“汽水”供热方式中不产生这么多冷凝水热损耗?由于冷凝水的温度与居民家管线中热水温度差不多,有些居民提出这些水是否应该全都补充到居民家的供热管线中。哈尔滨市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就目前的技术来看,冷凝水是“汽水”供热方式中的必然产物,由于产生冷凝水的小区供热时蒸汽与水之间的换热,这些冷凝水不可能全都注入到热网管线中,每天热水损耗的数量是有限的,如果全都注入管线,所产生的超标气压会让供热系统瘫痪。

  冷凝水该不该卖?卖水是否侵害了热用户利益?哈尔滨热力公司承认在中北春城供热上,确实降低了成本,但这不代表企业的供热成本整体下降,今年随着供热原料煤的价格上涨,供热企业承担的压力也很大,中北春城换气站卖冷凝水的额外所得平衡了企业成本。

  哈尔滨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之前《中北春城私卖供热用水》报道中,由于物业没有说清卖的具体是什么水,供热办怕此举影响居民供暖质量才称应立即停止。调查中,供热办的工作人员发现,中北春城卖的是冷凝水,并不影响居民供热质量,就《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热力公司卖水的做法并不违规。就中北春城居民的经济利益来说,现行的热费定价标准是执行平均标准定价,现有的热费收费标准是根据各企业的运营成本得出的平均价。政府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各企业的运营成本低于或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都不能改变现行的热费收费标准,既不能因为企业成本高就多收居民热费,也不能因为成本低就少收。因此,热力公司销售冷凝水不属于违规行为,是允许的。

  中北春城业主刘先生认为,冷凝水是热交换过程中的副产品,中北春城居民缴纳了热费,如何处理“热”的副产品应由全体业主说了算。如果冷凝水非卖不可,那这笔费用应该返惠于民。如果降低热费不可能,物业及热力公司是否该把卖水所得公示给小区全体业主,作为完善小区硬件设施的一笔经费。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