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省保监局、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出台的《哈尔滨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证《细则》顺利实施,省保监局主要采取了7项保障措施。
记者近日从省保监局获悉,哈市13家有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日均处理“私了”事故约147起,截至11月8日,适用《细则》解决、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共为1324起。
据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始时有些驾驶员不熟悉《细则》,担心撤离现场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或不予全额赔付,针对这种情况,各保险公司的报案接线员、查勘员均能及时提醒驾驶员,在符合《细则》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如今,一些驾驶员熟悉《细则》的程度在日益加深。
目前,保险行业已郑重承诺,要克服一切困难,竭尽全力为哈市人民服好务,同时,也希望得到各级政府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更欢迎媒体和读者们监督、帮助。
省保监局七项措施保证《细则》顺利实施:
(一)《细则》实施后,保监局立即组织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保险公司马上向其总公司申请做好流程修改、系统改造、人员培训和接报案衔接等准备工作。
(二)组织各保险公司签订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
(三)行业内配套出台了《理赔实务规程》,统一规范各公司理赔工作。
(四)与交管部门共同建立了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成立了工作小组。
(五)组织进行模拟测试,提前了解各保险公司准备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六)启动了每日监测制度。每天通过与交管部门沟通、关注媒体报道、听取行业反馈和实地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细则》执行情况进行全天候监测。对于发现的问题,保监局将认真核查,依法严肃处理。
(七)组织编印、免费发放8万份宣传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