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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林场学校撤并 教师被“移交”下岗
2010-11-12 09:33:3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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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今年初,位于克东县的齐齐哈尔市直属发展林场学校,由于生源不足被撤并,现该校已变成只有20名儿童的学前班。学校教职员工被移交给克东县教育局安置。克东县教育局采取考试竞聘上岗方式安置“移交”教师,没竞聘上岗的教师则下岗失业,每月领取一定金额的生活费,对此事各方说法不一。

  教师:“移交”变“下岗”不符合政策

  据发展林场原校长刘继先介绍,该校原为企业办学,有教职工16人,其中4人是退休教师,在职教师11人,1人工勤编制,这些教师在教育战线工作了好多年。今年5月19日,克东县政府出台关于国有企业分离办学及教职人员移交政策文件,对于未退休的教师按照“教学实际需要,设定教学岗位“,同时要求被接收人员参加县里组织的考试。教师们提出用竞聘上岗代替移交,背离了上级政府的文件精神。2002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教育部、卫生部、劳动部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的文件,要求企业管理的中小学在移交当地政府时,“学校人员的移交以在职人员为基础,教师参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编制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审定合格后接受,非教学人员按当地同类学校编制比例划转”。2006年省政府办公厅36号文件《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要求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由省编委为接收学校的市、县核定教职工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应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移交。2009年12月,齐齐哈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妥善解决市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含已经下放到各区的原市属国有企业)自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由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接收管理。关于移交人员及待遇,明确要求2003年12月31日之前在岗在册且在移交前仍然在岗在册的教职工全部随学校移交。然而,发展林场学校11名在职教师除两人竞聘上岗外,9人下岗待业,每月只领取一定生活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按同等条件的退休教师发放退休金。

  加分政策 让竞争者不在同一起跑线

  克东县教育局这次考试竞聘上岗加分政策让老师们无法接受。和他们一同参加考试的是县里两三年前毕业的大中专学生。教育局规定给这些毕业生每人加15分,原因是其下乡支教每年加5分。林场老师认为自己在基层教育战线艰苦奋战几年、几十年,却未获得加分待遇。总分100分的考卷不用考试他们已经丢了15分,咋也弥补不上啊!除了笔试,面试100分也难拿。面试的考官都是地方政府指定的人员,没有任何第三方或者企业一方的参与监督。这100分的机动性和随意性有多大?因此有6位林场教师拒绝参加面试。有一位笔试入围的教师也被“面试”下来了。

  相关部门:经济欠发达执行要“创新”

  对此事,克东县人事部门的答复是,上级关于分离企业办社会的文件是指导性的,执行不能“一刀切”。克东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按照文件精神分离企业办社会,是不切实际的。未退休教师处于“非正常教学状态”,因此“拟拿出部分岗位通过考试合格后接收”,其余人员按企业内退安置管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按月发给一定金额的生活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按同等条件的退休教师发放退休金。

  教师们提出,齐齐哈尔市的文件从没有提到“非正常教学状态”的概念,而且发展林场的教师都已取得了国家教师资格,获取了中高级教师职称,从教十几年到几十年不等。近几年,教师都有教学任务,且有国家事业编制,故属于在编在册在岗人员。

  克东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局里在移交和安置教师时进行了大量调查,克东县的情况与其他地区不完全一样,经济欠发达,包括发展林场在内的农林牧场学校教师长期处于“非正常教学状态”,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先保证了退休教师待遇,对于未退休教师则采取考试竞争上岗的办法。当被问及这样的政策是否有违上级特别是齐齐哈尔市的文件精神时,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是对上级文件的一种“创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齐齐哈尔市林业局及发展林场,对移交教师非常关心,林业局承诺人员移交到地方后愿意为教师提供前三年的工资、养老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出资大约100万元左右,以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