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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家狗防盗贼 不料窜街伤行人
2010-11-15 10:32:4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关志峰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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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5日讯(关志峰 记者张强)养狗本来是为了看家护院防盗贼,不料因绳索未拴好,恶狗窜至街上咬伤行人。近日,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狗的主人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共计607元。

  据了解,王某是嫩江县农民,为了防盗贼,他在今年始初饲养一只护院狗。3月17日11时许,8岁的张某在放学回家途中,王某家饲养的狗跑到大街上将其抓伤。经过治疗,张某花去医疗费用共计607元。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其饲养的动物给原告张某造成了损害,王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