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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维修费物业负责或居民平摊
2010-11-18 14:23:25 来源:生活报  作者:仲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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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17日,《“闹心”电子门也该修修了》刊发后,又有市民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反映单元电子门损坏后至今无人修的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哈尔滨市相关负责部门。

  原因:安装与使用不当

  提起单元电子门损坏的原因,很多居民认为,使用不当和安装不当是主要原因。

  香坊区白毛小区居民姜女士介绍,他们的单元电子门可能就是因为使用不当造成了损坏。因为该小区临近农贸市场,楼里有好多人是做小买卖的,为了方便,每天把货物搬上搬下,电子门总被人用砖头“别”着,“别”的时间长了,想让它关都关不上了。

  南岗区居民黄先生说,他们的单元电子门可能是由于冬天安的,到夏天时,门周围的墙体和门体都发生了变化,门上面关不严,时间久了,也就关不上了。

  而有的电子门则是遭到了人为破坏,道外区居民孔先生家临近南极批发市场,小区里好多房子被租出去了,还有一些是租给公司商用的,出出进进的人特别多,租户不可能给每个人都配电子门钥匙,为了个人方便,有人就故意把门锁弄坏了。

  规定:物业负责或居民平摊

  单元电子门损坏后,很多居民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维修。为此,记者采访了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士。

  据介绍,如果居民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电子门损坏后,应该由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民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小区居民平摊。

  居民小区有物业公司负责的,且每平方米物业费在0.3元以上的,电子门的日常管护和维修由物业公司负责;每平方米在0.3元以下的,依然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但维修费用由居民平摊。电子门发生按键控制主板等损坏情况,需要“大修”时,如果小区物业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由物业负责维修,居民不用出费用;物业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负责维修,费用居民平摊。

  现状:钱难收维修滞后

  在电子门维修过程中,面临许多实际困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电子门不是进户时就有,而是后安装的,由于安装的时候楼门没改好或是施工质量有问题、或是人为破坏,导致单元电子门损坏。当初安装时每家就交了几十元至上百元,坏了再挨家挨户收钱集资修理,很多居民不愿意交。而且一些住户长年在外找不到,或房子租出去了,其他住户又不愿意多摊钱。收钱难,成了电子门维修滞后的原因。

  杨先生 道里区安固街76号9单元电子门损坏。

  王先生 香坊区安埠小区705栋电子门损坏。

  姚先生 道里区钢铁街1号楼3单元电子门损坏一年。

  周先生 道里区钢铁街32号5单元电子门损坏两年。

  王先生 南岗区燎原街49号B05栋3单元电子门损坏。

  张先生 香坊区白毛小区21栋7单元电子门损坏三年。

  丁先生 南岗区一曼街50-4号4单元电子门损坏一年。

  王先生 道里区松源街52号4单元电子门损坏。

  韩先生 香坊区顺水街35号3号楼电子门损坏一年。

  赵女士 道里区民安小区11栋4单元电子门损坏。

  李女士 南岗区民益街20号电子门损坏多年。

  张女士 道外区进步小区(哈一机家属楼)826栋1单元电子门损坏。

  (以上内容均为实录,尚未核实。)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