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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残保金收缴延期至年底 逾期不交将强制执行
2010-11-19 09:52:44 来源:东北网-大庆日报  作者: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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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9日讯 17日,记者从大庆市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站了解到,2009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将延期至12月31日。年底前,对符合条件但仍未缴纳残保金的用工企业,将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执意不缴者,相关部门将启动司法程序强制执行。

  据了解,在我市,凡是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含“三资”独资、股份制企业)、事业单位,均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于始终无法达到这一要求的企业,政府予以征收残疾人保障金。市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站站长侯本新说:“未按要求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每少安置一名残疾人,要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征收残保金。”去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额为34153元,所以在今年的征缴中,用人单位每少安置一名残疾人,就要缴纳34153元。

  目前,我市已有3000多家企业上缴完毕,未缴纳的用工企业可向所在县区残联咨询上缴事宜,按期缴纳。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