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0日讯 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印发了《哈尔滨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按照该《规定》,建设项目如果超过配建标准,额外为城市配建停车位以及为城市提供公益性服务设施将获得容积率奖励,各项获得奖励的面积总和不超过核定建筑面积的20%。
《规定》提出,对于建设项目超过配建标准,额外为城市配建室内停车泊位、立体停车楼、公益性服务设施、200平方米以上广场或绿地以及在重点景观节点的建筑中,通过增设没有实际使用功能的构件来体现建筑风貌和地域特色等情况,都将予以奖励。
奖励标准:
一个停车位可以获得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
每平方米立体停车楼建筑面积可以获得6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
额外提供1平方米建筑面积可以获得4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
每提供1平方米广场或者绿地可以获得4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
每平方米塔楼面积可以获得6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每平方米坡屋面层可以获得4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