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3日讯(杨志勇 记者岳云雪)交通警察的工作是一项集高污染、高危险、高压力为一身的职业。据了解,从2009年末至今,哈尔滨市已发生三起交警因公牺牲事件,交通警察已成“高危职业”。
高污染——尾汽、噪音、粉尘、辐射相伴
哈尔滨市机动车以每日近300台的数量不断增长,每天行驶在路面上的机动车达到30余万台,素有“马路吸尘器”的交警每天呼吸着具有高致病性的汽车尾车,对呼吸道、心脑等器官产生着严重危害。
哈市公安交管局顾乡大队民警苏建展从警23年,一直从事外勤交警工作,2007年被发现喉癌前期病变,在半年内历经三次大手术,幸运地转危为安,至今他仍然工作在他所钟爱的外勤交警岗位。
2010年,哈尔滨253条街路进行升级改造,波及周边道路522条,施工路段及周边车辆行驶缓慢,周边环境暴土扬长,这使坚守在施工路段的交警,每天尾汽和粉尘的吸入量成倍增长。噪音同样是危害着交警的身体健康的一大杀手。经过调查,近30%的交警存在听力受损的状况,90%的外勤交警都存在对讲机的“幻听”现象。
公安机关的体检报告显示,1300人的交警队伍中,患高血脂的451人,占52.7%;咽炎392人,占45.8%;鼻疾病389人,占45.5%;眼疾病340人,占39.8%;高血压92人,占10.8%;肾疾病83人,占9.7%;糖尿病40人,占4.7%;心脏病31人,占3.6%。一个人往往患有多种疾病,医院综合报告称,交警的身体状况在公务员队伍中最差,职业病呈年轻化、多元化发展趋势,建议合理安排交警休息休假。
高危险——2009年以来已有三名交警因公牺牲
近几年来,公民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但驾驶员群体千差万别,个人素质莨莠不齐,更有人在利益的驱动下挺而走险以身试法,造成了交警执勤执法环境的日趋复杂,工作难度加大,不实诬告、投诉、围攻、侮辱、阻碍执法、暴力袭警等事件频频发生,交警因工致伤、致死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经交警部门统计,近年哈尔滨市对交警暴力伤害事件主要有五种情况,一是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遭受暴力伤害;二是在要求车辆接受检查时遭受暴力伤害;三是违法行为人害怕被查处,驾车逃避检查时将民警撞伤;四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或事故调解有意见实施暴力;五是违法行为人酒后或醉酒失控对民警实施暴力伤害。
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哈市交警因公伤残37人,牺牲12人,牺牲的交通警察,平均年龄只有38.6岁。交警已成为公安机关甚至公务系统中因公负伤或牺牲的高危人群。阻碍执法、暴力袭警事件给交警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也是造成交警非正常死亡增多的重要原因。
高压力——繁重的工作和执法矛盾带来身心压力
今年哈市的道路交通施工改造创历史之最,因城市道路交通的封闭与半封闭,交警工作量成倍增加。经常性的加班加点、超负荷运转,双休制、节假日被取消,超常规的工作生活节奏使得交警身心疲惫。
截止目前,全市交警平均无偿加班加点190个小时以上,80%放弃或推迟节假日休息,100%的各级领导干部上岗上路,有的交警每天工作在路面上的时间长达十几个小时。在面对工作压力的同时,心理压力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附:三名交警因公牺牲事件
事件一:2009年10月,哈尔市公安交管局哈西大队交警王永刚,在取缔“疯狂大货”执勤行动中,被超载大载车撞倒碾压,当场牺牲,年仅41岁。
事件二:2009年12月5日,方正交警大队宣教中队中队长王晓军,雪天在哈同公路巡逻时,路遇肇事车辆,下车设警示标志准备营救遇险人员时警车被撞,交警王晓军为避免后来车辆再发生事故,三次不顾危险,向相继驶来的车辆做手势示意停车,结果被第四辆大客车撞倒并碾轧,牺牲时年仅40岁。
事件三:2010年11月10日,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松北交警大队宣教科科长魏志敏在和战友夜间执勤时,被一肇事车辆撞出十一、二米,经哈医院全力抢救无效牺牲,牺牲时年仅4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