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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将陆续实施“公车公营”根治出租车“顽疾”
2010-11-25 09:32:4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健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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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5日讯 近日,大众出租车公司的驾驶员李百翠在运营中发病离世,由于其与公司为承包和发包关系,公司在这起意外事件中不承担任何责任。此事在社会中引起极大反响。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哈市出租车公司与驾驶员之间只是赤裸裸的“收钱”与“交钱”承包关系。这种关系不仅导致出租车驾驶员得不到来自公司的任何保障,也是出租车强行拼客、绕行、拒载等“顽疾”无法根治的真正病因。

  1出租车猛增无人承包出现“买断”

  据悉,上个世纪初,哈市就有了10台出租车,走在国内出租车行业的前沿。解放后,哈市的出租汽车仍由私人经营,此时营运的出租汽车为50余台。1952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私营汽车一部分由信托公司接管,一部分由哈市运输公司接管。随着哈市出租车行业的逐渐壮大,到了1990年,哈市出租汽车企业达到15家,车辆3691台,其中个体车2564台。

  1997年至2000年间成为哈市出租车发展的一大转折点。随着打车市民的增加,当时哈市的出租车数量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哈市陆续购进了大量的出租车,1998年末,哈市出租汽车企业达到141家,车辆8023台;2000年,出租汽车企业达到168家,车辆12000多台。经过多年来的整合,哈市现有出租汽车企业87家。

  最初,出租车公司把出租车发包给个人。随着车辆的增加,市场需求空间的缩减,承包者越来越少,大量的出租车处于闲置状态。出租车公司无奈将车辆以与承包价格相差无几的价格卖给车主,即出租车买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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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带来管理上的缺失

  买断,即出租车公司把车辆及经营手续卖给车主,车主成了出租车公司的“股东”,很多车主买断经营权后,招聘驾驶员,这种体制就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出租车私有化。大买断、小买断和个人手续就是这种买断形式的不同体现。在这种体制下,出租车公司丧失了对车辆的绝对管理权,管理不利自然造成了出租车服务的不规范。

  在出租车公司、车主、驾驶员三个角色中,驾驶员向车主向交“份子钱”,车主向公司交“份子钱”,其中最辛苦的是“卖手腕子”的驾驶员。赚不到钱白挨累不说,还要倒贴车份,这种压力成为很多驾驶员拒载、挑客、绕行、合乘等等违规行为的借口。

  由于买断形式存在种种弊端,2007年,哈市工商局会同交通局共同拟定了《哈尔滨市客运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示范文本》。新文本明确了企业与车主之间为“承包关系”。出租车企业拥有出租汽车、附属设施所有权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经营权,由企业承担购置车辆的成本费用和缴纳经营权有偿出让金费用,由企业负责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企业缴纳的各项费用,以每月向车主收取承包费的形式收回。

  哈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承包和买断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买断与承包的区别仅在于,车辆的权属人不同,一个属于个人,一个属于企业。公司的管理方式是一样的,承包出去就不管了,包括车辆在运营时的经营风险和服务责任,都跟公司没有关系。简单地说,出租车公司将车发包出去,就成了“甩手掌柜”,只收钱,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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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收钱很“滋润”驾驶员无人管很“自由”

  出租车驾驶员程师傅通过多年开出租车的经验总结出一点,“公司最积极的就是收钱。”程师傅说,公司规定月末交钱,如果到了日子没有及时交钱,第二天公司准打电话追着要。在程师傅的心目中,公司就认钱,无人为司机着想。程师傅表示,有一次,他的营运手续丢了,当时他想让公司帮忙补办手续,但相关负责人说没时间。他只好让公司给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自己去管理部门补手续,但就这个简单的证明材料,公司用了两天的时间才开出来。

  车主向公司交的“份子钱”中包括管理费,但这种管理费在日常的“管理”上如何体现呢?很多驾驶员表示不清楚。“可能通知我们去公司开个会,领个票子就算是管理吧。”很多驾驶员这样理解。出租车司机王师傅说,按规定,公司应该对大家进行培训,但实际上培训就是一种形式。公司培训不考虑出租车司机的实际情况,都在白天进行,这必然耽误驾驶员出车赚钱。因此即使公司通知去学习,很多司机都找借口不去,即使去了,也只是签个字、跟领导打个照面就当作培训完了。“公司不强制我们参加培训,违章都是驾驶员自己交钱,我们干嘛要去浪费时间呢?”王师傅说。

  记者随机向近20位司机进行了调查,他们都表示公司组织过培训,大的公司稍好一些,每个月都会组织培训,小公司就不一定什么时候了。至于在培训时都学到了什么,“也就是不违章、好好服务呗。”很多司机这样回答。他们告诉记者,这不用公司培训,大家都知道。

  出租车公司究竟是不愿意管理还是管理不了呢?哈市一家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管与不管,公司照样收钱,谁还去操那个心呢?”

  据了解,各家出租车公司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内容并不完全相同,有的合同中对承包人应该履行的责任进行了规定,但在实际管理时,并不如约履行。一负责人这样解释:“反正承包人没差钱,公司干嘛那么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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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公车公营”根治顽疾

  上海的出租车司机服务好是公认的。据悉,上海出租车市场70%被大众、强生、锦江、巴士这四大公司垄断着,出租车公司和驾驶员都签有劳务合同,100%的劳资关系,车份和油耗之外就是司机的工资,公司为驾驶员交“四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劳动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乘客有10种理由可以拒付车费,如车内卫生差(白座套每天一换)、不打计价器、驾驶员开车吸烟、接打电话、绕行、不给发票、未确定行车路线(如是否上高架一定要乘客同意的)、违章行驶(如超速、压双实线)等等,每个出租车公司都有自己的投诉电话,只要投诉成立,乘客将得到规定的赔偿。出租车公司还会对驾驶员和相关的领导进行罚款和处分,假如罚驾驶员100元,那么车队长就要罚200元,分公司的值班经理就要罚300元。驾驶员如果被投诉超过一定次数,就没有资格续签第二年续合同,问题严重的会被随时辞退。

  不久前,哈市新增加了1000台出租车。据哈尔滨市交通局副局长刘新闻介绍,这1000台出租车经营权的投放与以往相比有一个显著不同,即采取“公车公营”方式,目的是根治出租车公司将车辆承包个个人带来的种种弊病。

  刘新闻介绍,实行“公车公营”,企业是出租车经营权的承包者,具有绝对的话语权。驾驶员实行聘用制,与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可以对驾驶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制约,同时公司有责任保护驾驶员的权益。如果企业对驾驶员管理不到位,没有达到投标时的承诺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可随时收回经营权。

  据了解,“公车公营”将是今后哈市出租车经营体制的范本。随着现有承包形式出租车经营权陆续到期,管理部门将逐步收回经营权,以招标的形式对出租车公司承包,不允许公司再将其发包给个人。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