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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业屡次受罚不悔改 又因盗窃再获刑
2010-11-25 10:43:01 来源:东北网-林城晚报 作者:王金伟 胡佳慧
东北网伊春11月25日讯 屡次被判刑被劳教的无业男王某,不思悔改,再次行窃。近日,被新青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处罚金5000元。
现年23岁的王某,初中文化,曾因抢劫于2003年8月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后又因殴打他人,2004年11月被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2006年6月因盗窃罪被新青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7年6月因偷窃罪被劳动教养一年。2010年6月,王某在新青区进行多次盗窃,盗窃物品和现金总价值为1.2万元。案发后部分赃物已被收缴并归还失主,现金被其挥霍。
新青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