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鹤岗11月25日讯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根据17日国务院召开的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会议精神,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制定了《鹤岗市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实施方案》,密切关注涉民商品价格走势,加强监测和监督检查,努力保持我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该局成立了六个工作组,进驻集贸市场、各大超市,严格控制龙头企业价格,规范价格行为;实行一日一报和随时报告制度,密切关注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走势,了解商品的供求变化情况,发现新的波动苗头及时预警,将每日的市场监测情况及动态分析及时上报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时,通过《鹤岗晚报》、鹤岗电台、鹤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价格情况,让百姓了解市场行情,做到理性消费;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蔬菜、粮、油、肉、禽、蛋、奶、日用消费品等价格情况。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采取重点检查、市场巡查、介入调查等方式,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抑制不合理价格上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免费为经营者提供标价签,对经营者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从严从重处罚;24小时开通价格举报专线,12358价格举报专线由专人值机,并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及时与外勤检查人员保持联系,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协调商务、粮食、农委等部门抓好重要商品货源供应,加强物资储备和市场供应,确保市场不出现商品断档、脱销;加强舆论宣传,做好正面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开辟市场价格专栏,介绍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发布重要价格信息和解答价格热点问题,为稳定物价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悉,该局将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当市场商品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时,建议市政府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困难群体进行补贴,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