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
以“两攻坚、五创新、三严格”
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开展
创先争活动开展以来,黑河市爱辉区委牢牢把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的总要求,以“两攻坚、五创新、三严厉”为抓手,不断将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两攻坚”突出实践特色。区委坚持将项目建设、改善民生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抓大项目建设攻坚。今年全区二十五个重点产业化项目全部由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亲自挂帅,明确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逐个项目成立专项推进组,建立了党组织“包重点项目建、保筹划、保招商、保开工、保进度、保投产、保环境”的“一包六保”责任制,实行“链式分工”、“一条龙推进”机制。各级党组织服务大项目建设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具体困难。今年上半年,全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为去年同期8倍。另一方面抓改善民生攻坚。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建立了改善民生“四个一”机制,对57项重点民生工程实施攻坚行动。推行民生项目“一对一”向上争取机制,上半年全区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5亿元;推行民生工程“一条龙”建设机制,明确建设部门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民生工程的启动、推进和质量保证,目前已完成21项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推行改善民生“一连一”机制,城乡党组织结对110对,帮助基层解决民生难题320件;推行扶贫解困党员“一帮一”机制,党员与群众结成帮扶对子1712对,救助残疾人、贫困学生、特困户达3000余人(次)。
“五创新”提高基层党建水平。区委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从基层党组织设置、运转保障、党员教育管理、场所阵地建设入手,加大创新力度,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一是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党建试点工作,成立了矿业开发、新农村示范村、城市近郊村、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类型统筹城乡党建试点组4个。尤其是加大了矿业开发整镇推进试点组体制创新力度,在罕达汽镇组建了副处级的矿业开发党委,强化对33个省、市派驻部门党组织的统一管理,深入实施“扩权强镇”战略,构建了“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同时,对矿产企业党组织实行属地统一管理,对服务业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二是创新基层党组织规范化运行机制。在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大力推行“十有一创建”,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大力推行“八有一创建”,加快村级组织标准化活动场所“全覆盖”建设,尤其是在农村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社区党组织中加强了“三有一化”建设,社区办公场所平均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极大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运行水平。三是创新基层党组织保障机制。在已有的地方性离任村干部保障机制基础上,全面兑现省委要求的村干部待遇保障标准,并对省级贫困村和民族村给增加1万元运转经费。将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全部内入财政预算,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党组织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创新党员管理监督机制。建立了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在职党员提拔使用必须征求所在社区党组织意见,把党员管理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也强化了在职党员对社区的服务意识,全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达1823人。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方式,推行“双联双管”制度,即:党组织与党员、党组织与党组织双向联系,流入地日常管理、流出地跟踪管理。为便于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农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向流动党员开放。五是创新党员服务载体。深入推进“四型责任区”建设,在农村按照特色养殖、规模种植、劳务输出等形式建立起“产业型”责任区697个,入区党员1148名;在社区按照帮扶解困、志愿服务、法律宣传等形式建立起“民生型”责任区319个,入区党员1178名;在“两新”组织建立起“发展型”责任区42个,入区党员181名;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起“服务型”责任区466个,入区党员1821。同时,建立了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12个,全区社区党员志愿者达1821人,上半年为社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17件。
“三严格”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实行严格的“工作实绩考评制度”。组建了爱辉区实绩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276项重点工作进行日常督查、跟踪问效和年终实绩考评。通过工作实绩完成情况量化打分和领导、横向、群众“三位一体”的民主评价,构建了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区委对实绩突出的班子领导给予提拔重用,对实绩较差的班子领导给予诫勉谈话,进行组织调整,有效地解决了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难题。二是实行严格的绩效问责制度。制定下发了《爱辉区十大绩效工程问责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工作敷衍、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行政、未按要求推进重点工作、工作实绩考评较差等9种情况进行严厉的问责,确定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等6种问责方式。三是实行严格的行风评议制度。实行分类监督,把评议对象按照工作职能和群众关注程度的不同,分为3类。区纠风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行风情况举行听证会,接受监督员和群众质询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听证会上做出具体的整改承诺,并在下年听证会上向监督员和群众通报整改情况。对在行风评议中被评为后3名的单位领导干部,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整改不力,连续被评为末位的单位,区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