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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应取消公摊面积热费
2010-11-27 12:54:2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显惠 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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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26日,生活报刊发了《公摊面积不该热企说了算》的报道,引起了哈尔滨市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他们认为收取公摊面积供热费用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并且供热公摊面积测算含糊、用户交费糊涂,致使居民和供热企业之间矛盾不断。此外,住户在购房时已为公摊面积埋单,部分省外城市已取消了供热公摊面积之说,他们建议我省在修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时明确供热收费取消公摊面积。

  供热公摊面积测算是笔糊涂账

  哈尔滨市供热办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供热公摊面积的测算需要非常全的数据作为支持,如小区的整体面积等,更为重要的是其专业性较强,一般人很难进行测算或者算不清楚。“即便是我们这些所谓的专业人士,也不能准确地说出每户居民家供热公摊面积的大小,我们必须参照开发商在建房时通过有关部门认可了的测绘数据来测算,同时还要看这些公摊面积是否有供热设施,测算起来非常麻烦。”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关于供热公摊面积问题,目前能依据的只有2005年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居民住宅供热使用面积计算标准的通知》,而《通知》中并没有详细说明供热公摊面积测算方法,只阐述了供热公共面积的概念,是指住宅用户按比例分摊的整幢建筑中有供热设施的楼梯、走廊等共有面积。该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在建房时已经过测绘等权威部门认定了住房公摊面积的大小,但这个公摊面积终究不同于供热公摊面积,因为住房公摊面积可能含有电梯井等,但供热公摊面积中则不包括这部分,因为电梯井是没有供热设施的。此外,《通知》第七条规定,供热公摊面积测算可由供热单位与用户共同测算,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部门进行测算,双方对测算结果有异议的,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根据中介机构测算结果进行裁决。虽然《通知》中规定了,如果对供热公摊面积测算结果存在争议,可以委托鉴定,但这显然又增加了一道程序,总不至于每户居民都去申请鉴定吧?

  哈投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物业部部长赵轶求说,因为供热公摊面积测算含糊、用户交费糊涂等问题,业主与供热企业之间矛盾不断。


 

  烟台市牟平区已取消公摊面积热费

  哈尔滨市政协委员鲍功民认为,热是特殊的商品,是北方地区尤其是黑龙江这个高寒地区必不可少的商品,政协委员们曾集体建议供热企业申请财政补贴。鲍功民说,目前,每年哈尔滨市政府都向供热企业补贴一笔资金,其实公摊面积的热费完全可以列入财政补贴当中,这样对住户而言很公平,既没有让热企吃亏,又避免了一些纠纷。

  据哈尔滨市人大代表路庆义介绍,兰州市已有政协委员提出了供热收费取消公摊面积,而烟台市牟平区已经取消了公摊面积的包烧费。烟台市牟平区采暖收费是按照采暖面积(建筑面积扣除公摊面积和外楼梯)收取。当地有关人士测算,公摊面积比较大的小区,按照采暖面积收费后,扣除公摊面积和室外楼梯,收费面积可减少二三十平方米,对市民而言十分划算,每年可节省好几百元热费。

  代表委员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包烧费

  鲍功民认为,公摊面积应不应该缴纳采暖费一直是老百姓争论的一个焦点,也是现行的供暖计价方式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在哈尔滨市的商品房中,小高层、高层住宅相当普遍,一般住宅的公摊面积要超过10%,高层住宅则达到20%以上。居民为公摊面积一次性掏了房钱之后,每年又要为其交纳包烧费,而且这笔包烧费交出后也未必能够享受到对应价值的热,尤其是一些供热质量不是很好的小区,老百姓压根就享受不到应有的热,却要一分不少地缴纳费用,这很不合理。

  路庆义则指出,大多数小区的供热公摊面积都不是权威机构测定的,供热公摊面积多大、费用多少大多都是供热企业自行确定的,没有多少用户能把供热公摊面积测算明白。更为重要的是,目前供热公摊面积所依据的只有《通知》,但《通知》只是建设厅的指导性意见,而不能作为法律法规来应用,其地位性有些偏低。另外,广大居民在购房时已为公摊面积埋单了,每年再为供热公摊面积埋单,这对广大居民而言有失公平。

  为此,鲍功民和路庆义建议,哈尔滨市完全可以取消公摊面积包烧费,并建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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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