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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廉租户媒体公示时被举报 被取消资格
2010-12-02 10:03:3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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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日讯 在媒体上看到公示的“新增廉租户名单”上有邻居王建全的名字,家住南岗区木工街的马力生提出了质疑:王家一家三口都有收入,且有住房,为啥出现在新增廉租户名单上?为此他进行举报,随后相关部门才作出反应。

  马力生说,11月19日他在媒体上看到《哈尔滨市2010年底新增廉租户名单(2463户)》,其中有“王建全”的名字。他与王建全多年邻居,王家两口子都有工作,孩子大学毕业了,且有两套住房,一套自住,一套出租,凭啥“入围”?于是他实名向办事处、区房改办、纪检、市长热线等部门反映此事。

  11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南岗区城建局房改办,徐主任拿出王建全的申报材料说,从材料上看,王建全家三口人,住房面积21.6平方米,是内蒙古森林集团(林管局)驻哈尔滨办事处的房子,无产权。他本是残疾人,又是低收入困难家庭……这些都符合申请条件,因此才进了公示名单。

  徐说,市民举报王建全一家三口人都有收入,超过了月人均收入低于372元的标准。他们随后联系曲线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答复是,已经取消了王建全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以下简称“低收入”)。廉租房的相关规定中有一条:如果取消了低保或是“低收入”,相应的廉租房补贴等也取消。因此,区房改办已经决定取消2010年底新增廉租户名单中王建全的名字。

  王建全为何在“公示”期间,突然被取消了“低收入”呢?曲线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的李秀凤对记者说,邻居举报王建全有两套房子,办事处只了解他住的一楼房子是21.6平方米,被举报的楼上的房子不是他住,因为没有产权证办事处也不清楚是否是王建全出租的。

  李秀凤还说,王建全“低收入”申请是2009年11月提出的,今年1月下来的,王建全与妻子都有残疾,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月收入都只有500多元,儿子还在上大学,其符合申请的标准。今年8月,王建全的儿子毕业了,由于没找到工作,社区给缓冲期3个月。11月,王的儿子有收入了,王家人均收入超过了“低收入”标准。“低收入”审核和申报每年7月和12月进行两次。12月审核时办事处将把王建全家收入增加的情况向上级汇报,明年1月1日王家的“低收入”将被正式取消。申请廉租房的所有材料是今年7月提交的,当时王家符合条件。前两天,办事处将王建全被取消“低收入”的情况向房改办说明了,根据政策其将被取消“廉租户”。

  但对办事处的答复,马力生不理解,他说:“如果不是我多方举报,那么10天公示期结束,王建全就成了廉租户,可见相关工作肯定做得不细致。”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