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网12月2日讯 回首自己苟且偷生的逃亡历程,王春岩说那就是一种非人的生活。在牢狱中,他有的只是无尽的悔恨。
噩梦缠身的逃亡路
自从1993年3月王春岩和邓刚杀害大学生姚某后,他也就踏上了逃亡之路。
在逃亡期间,王春岩进山扛过木头,当过建筑工人,还背过煤,当过矿工。在深山老林的树杈上睡过觉;为填饱肚皮,曾到垃圾堆里去捡吃的;为了存活下来,还曾装傻子博取同情骗吃骗喝。当年被警方抓捕,从行驶中的火车上跳窗逃离的一幕,让他记忆犹新。
押解途中,王春岩提出上厕所,就在乘警将厕所门打开的瞬间,他一脚踹倒身后的刑警,冲入厕所随即将门插死,紧接着就从半敞着的车窗跳了出去。“当时,我头破血流,手铐都摔断了。当时一点都没有感到疼,心里想的就是逃。”王春岩回忆道,他一路奔跑,看到路边有个空屋子就进去了,在这里居然找到了一根旧锯条,他用了一天的时间,把手铐锯断。后又跑到一物流中心,扒车到了沈阳,随后又到方正县。
逃命的生活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更无幸福可言。2003年下半年,他在杀害鹤岗马某夫妇后,带着妻子和女儿跑到了宝清县小城子镇宝鑫煤矿。王春岩觉得宝鑫煤矿地形复杂,而且每从矿区外进来一个陌生人,都很容易被发现,这里很适合隐藏。
由于怕罪行暴露,王春岩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中总是谨小慎微,整天提心吊胆。虽然娶妻生女,组建家庭,但从内心发出的那种幸福和快乐却与他无缘。他这些年生活在煤矿,从不多言多语,处事谨慎小心,在别人眼中是一个典型的好人。夫妇二人每个月六七千元的收入,让他们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如果不事发,他们还计划着要到宝清县城买楼房。
白天可以靠辛苦劳作控制思想,可每到晚上王春岩却常被噩梦惊醒,醒来后满头大汗。有时梦到警察破门而入;有时梦到自己在矿上指挥矿工井下作业,警察把他带走。每次噩梦,他都恨自己当年的酒后冲动,让他步入极端,而后一步步走向深渊。自从1993年逃亡至今,王春岩再没有醉过酒,必要应酬时,有着一斤酒量的他,只允许自己喝上二两。可闲暇时为了麻醉自己,他经常躲进被窝偷偷地喝。
为了摆脱罪恶的阴影,王春岩常常到矿区附近的寺院,为他手中死去的无辜亡灵祈福。更多时侯是到市场买些鱼和鸟,回来后进行放生。尽管如此,他得到的只是心灵上暂时的缓解,夜深人静刺痛他神经的,仍是无辜生命的呐喊。
来生要做一个好人
在交谈中,记者发现,王春岩不仅思维敏捷,对人生还有很深刻的感悟。
“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王春岩真实道出了他内心的痛苦。自从被警方关进看守所那一天起,他的心绪一刻也没有得到安宁,每一次提审,都要重复回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他承受不了这种折磨,精神几欲崩溃。他目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司法部门能够早日行刑,让他早一天解脱。只有这样,对死去人的忏悔、对家人的愧疚,这种纠结才会结束。
提起多年未见的父母,他说自己不孝,没尽到一天做儿子的责任。出逃后,他一直没有和家里联系。父母是否健在,身体是否安康,他都不知晓。更让他不能释怀的是,如今孩子没成人,父母没养老,自己却要先走一步。说到这里,曾经杀人不眨眼的王春岩流下了泪水。他深知,从他锒铛入狱的那一天起,活着的日子就屈指可数了。现在,他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妻子女儿和年迈的父母。如果当初能早点回头,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自己的落网,让王春岩一直备受煎熬的心,多少有些释放。他说自己终于要解脱了。他决定把身上的器官捐献出去,尤其是他的一颗已经向善的心。捐器官的钱留给女儿,希望让女儿接受最好的教育,做一个好人,弥补一下父亲所犯下的罪过。受煎熬的心,多少有些释放。他说自己终于要解脱了。他决定把身上的器官捐献出去,尤其是他的一颗已经向善的心。捐器官的钱留给女儿,希望让女儿接受最好的教育,做一个好人,弥补一下父亲的罪过。
记者在谈话过程中仔细观察王春岩,健谈的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面带笑容。尤其是谈到他所犯下的罪行,他的表情总是在悔恨与伤心中转换。他说,人的本性是可以改变的。
让王春岩感触最深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女儿小时身体弱,后来查出有心脏病,那时他们的日子刚刚能满足日常家庭所需,根本没有什么积蓄。但如果不给女儿手术,后果是他和妻子不敢想象的。而这个时候,与他一起干活的矿上的兄弟们向他们夫妇伸出了援助之手,他们也都是靠卖力气干活养家的打工人员,每月挣不上1000元,可是这些穷哥们还是从兜里拿出了100元、300元、500元,有的还把兜里仅有的几十元钱也掏了出来。从未见过这种场面的王春岩落泪了,从那一刻起,他觉得被别人关心是一种说不出的幸福。一直以来,他认为人和人之间大都是欺诈和虚伪,通过女儿做手术这件事,让他明白世上还是好人多。
躲藏在双鸭山市宝清县小城子镇宝鑫煤矿7年当中,他开始学着与人为善。正如他自己所说,从骨子里想做个好人。他感悟到,罪与非罪,也许只缘于争一口气。人与人之间应多些人情味,少些火药味。有了包容、理解、协商、妥协,许多矛盾其实并不难解决。善待他人,其实就是善待自己,善待生命。于是,在生活和工作中,只要听说有人遇到了困难,他会义无反顾地跑去帮忙,要钱出钱,出力时则卖力干活,还不图回报。在自己悔过“行善”的过程中,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他说,帮助一次别人,就等于为自己的女儿积了一份德。
“如果真有来生,我一定做好人,请你们相信我。”采访结束时,王春岩笑着对记者和干警说,他的过错,毁掉了很多个家庭,也把自己的家庭毁了。这是他的罪过。
记者与王春岩谈话中得知,11月18日,他在鹤岗市第一看守所迎来了自己38岁生日,这是他此生最感痛苦和折磨的一个生日,也将是他人生的最后一个生日。生日当天,妻子尹春丽得到警方允许到看守所看他,但他拒绝见妻子。他说,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妻子,他不想让她见到带着手铐脚镣的模样,留个“完美”形象在妻子心中,或许这是他今生能为妻子做的最后一件事。
记者手记
虽然采访王春岩已经过去十多天,记者的心情却仍无法平静。王春岩是个悲剧人物,还没有正式步入社会,就因杀人走上逃亡之路,他的双手沾满了无辜生命的鲜血,给三个家庭带来巨大不幸。后来虽有所悔悟,但为时已晚,死者不能复生。他不仅害了别人、害了自己,也害了自己的家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春岩最终要为其犯下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杀人偿命。凶手王春岩的屡次“冲动”,给国家、社会和个人家庭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无法挽回的。他给被害者家庭带去的,骨肉分离、妻离子散、从此失去父母的关爱,是永远抹不去的伤和痛。公安机关为了侦破这起案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始终不能消除该案造成的负面影响。正如王春岩的一位工友所说,现在想起来就后怕,早知道他是杀人犯,说啥也不敢和他朝夕相处。他带给家人的伤害也是无法弥补的,父母将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女儿将承受永远失去父亲的痛苦,而妻子也将永远失去丈夫……
血的教训再次提醒人们,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享受幸福生活的前提和保障。如果王春岩当时稍有一点法律意识的话,也许他就不会凭“感情用事”去夺人性命;如果他在第一次杀人后能及时悔悟,投案自首,也许就不会出现第二起、第三起杀人案件;而他自己也不会多年过着惶惶不可终日、亲人不敢相见、妻儿老小不敢说的“面具”生活。然而,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的错事付出代价,等待他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