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日讯(衣晓峰 董宇翔 记者杜筱) 为切实提高在传染病救治时的应变能力、急诊急救能力、诊断能力和治疗能力,以全面提升我省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严防冬季甲流、禽流感等传染病的发生,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加快传染病医院建设的步伐,加强规范化建设。这是记者从日前在牡丹江召开了全省传染病医院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的。
会议明确,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通过能力化建设,提高自身的传染病救治能力。要求提高应变能力,保证在发生疫情时,能及时动员医院的有关部门协同动作,做好传染病患者的收容、管理和治疗;要提高急诊急救能力,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高水平医务人员,提升急救处理的能力和工作水平;要提高诊断能力,一方面引进必要的技术和检测设备,开展必要的项目,为临床提供及时、准确的检测结果,另一方面要加强培训,提高临床诊断水平;要提高治疗能力,根据国情、省情和公众对医疗费用的承受力,积极探索治疗新型传染病的有效方法,筛选有效的药物。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传染病救治管理,实行传染病专门集中救治,明确综合性医院传染病收治范围,综合性医院应设立传染病门诊,进行初期诊断,起到分诊的作用,从而保证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全程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的监控之下。
会议强调,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根据突发急性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同时建立健全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医院临床医务人员发现突发急性传染病可疑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就诊病人经预检为突发急性传染病后,要指定人员将病人转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而不具备突发急性传染病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专人、指定车辆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传染病医院进行诊治,并将病历资料复印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做好转诊登记工作。
会议要求,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在接诊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急性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时,应当依法及时采取隔离、留观等预防控制措施,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在病人用药治疗前及早采集相关实验室检测标本以备送检,迅速对病人诊疗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按《医疗废物处理条理》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医护人员的职业防护,严防院内感染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