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3日讯 (唐凤伟 段春山 记者 岳云雪)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拟出台《关于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新规制可有效根治“同案不同判”问题。
据了解,黑龙江高院于日前召开特邀代表座谈会,黑龙江省人大内司委、省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的代表热议,重点讨论了《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全面赔偿原则、协商优先原则、财产损失计算方法的适用顺序等规制。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省高院对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所制定的这个新规制,可有效根治“同案不同判”问题,同时将更加有利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今年11月22日,高院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走访了哈尔滨志阳汽车电气公司等高成长和资产过亿元大中型企业,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权经历和司法需求,征求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了《指导意见》。
另据介绍,自1985年受理第一起专利权纠纷案件以来,黑龙江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789件,诉讼标的额3.41亿元。新规制的出台将为统一司法裁判标准,更加公平、公正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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