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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名农民工垫资承包供水市政工程 只拿到工程款不足1/10
2010-12-13 09:07:3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健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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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3日讯 2008年7月,哈市张景焕等10余名农民工垫资从哈市供排水集团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公司(以下简称“十四分公司”)承包了磨盘山引水工程的部分工程。工程结束后,十四分公司仅支付了6万元。两年多过去了,剩下的几十万元工程款一直拖欠着。

  张景焕告诉记者,他的邻居史双龙是哈市水务局供排水集团所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段长,2008年7月中旬,史双龙找到他,称哈市供排水集团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公司有磨盘山引水工程,问他干不干,张景焕答应了。该工程为磨盘山供水工程2期工程中群力新区东区、启动区给水工程(即上江街从工农大街至康安路路段),工程要求9月完工。当十四分公司经理王永福介绍完整个工程情况后,张景焕提到工程合同问题,王永福说不用签合同。出于对二人的信任,张景焕没再说什么。在谈到工程费用时,王永福说干完再说。

  整个工程下来大约需要几十万元,全部需要垫付。无奈之下,张景焕联络到谢宝林、曹作文、岳红达等10多名农民工集资凑齐了工程所需要的款项。工程开工,十四分公司派了人担任工长、技术员。工程如期完工,当张景焕他们找到十四分公司结算工程费用时,王永福却说后面还有一个工程,干完一起算。就这样,2008年9月,张景焕他们又在第十四分公司磨盘山供水工程2期工程中,承包了平房友协大街建安4道街到窑地路段,该工程于2008年年底竣工。张景焕说,这项工程的特点是机械用不上,全部是人工操作,大伙儿是一锹一锹挖出来的,非常辛苦。

  两项工程如期完工后,张景焕他们被告之,工程费用已经算好了,前一个工程费用是32.27万元,第二次工程费用是33万元,一共是65.27万元。2008年年底,第十四分公司支付了6万元工程款,并说资金紧张,剩下的以后再给。2009年年初,王永福调走,庞洪涛接任第十四分公司经理。张景焕找到庞洪涛催要余下的工程款,得到的答复却是:“我对你们干的工程不了解,需要核实。”一句“核实”,致使工程款又拖了一年多。尽管张景焕曾多次去找,但一直没有结果。

  张景焕说,今年6月30日,他们集体给哈市人大领导写了一封信反映了他们的遭遇,哈市人大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信访部门认真处理解决。几天之后,人大将处理情况向他们进行了反馈。然而,当他们带着希望找到十四分公司的上一级单位哈市供排水集团所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领导时,得到该公司李副经理答复:“不了解该工程,需要和十四分公司对账。”之后再无下文。今年8月,张景焕他们再次找到哈市供排水集团所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冷经理时,冷经理的答复与李副经理一样:“需要核实,什么时间能核实清楚确定不了。”

  记者联系到时任哈市供排水集团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公司经理的王永福。他表示,当时张景焕确实承揽了这两个工程,因为大家比较熟,就没有签合同,由张景焕先垫资施工。由于公司当时的资金比较紧张,只支付了6万元的工程款。

  哈市供排水集团所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李副经理则表示,她清楚这个工程,但她每天的工作量很大,管不了拖欠农民工工程款的事情。现在公司正在做离任领导的审计工作,之前十四分公司是否对外发包了这个工程得等审计工作结束之后才能知道。

  “垫付的工程款是我们这些农民工这么多年的血汗钱,是我们的全部家底。”张景焕说,他们垫付的工程款都一笔一笔记着,总额是81.8万元,而不是十四分公司算的65.27万元。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