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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对低保户实行医疗一站式救助
2010-12-15 10:39:03 来源:生活报三江版  作者:张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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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5日讯 日前,佳木斯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佳木斯市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操作规范(试行)》,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在全市推开,全市8万余名困难群众踏上了救助“快车道”,就医将更加简捷,此举也在全省开创了先河。

  据了解,凡具有佳木斯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仅需每次交付500元入院起付金,即可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费用,由定点医院垫付。出院后,先经城镇医保,新农合有关规定报销;其余部分定点医院优惠5%;剩余部分按照城乡医疗救助标准进行救助,超出救助标准的由个人支付。实现了一个窗口办理手续,一张票据同时体现城市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优惠、城乡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服务。低保对象再也不用为了跑各种报销,在几家主管部门间来回奔走了。

  据介绍,城市低保对象中“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住院医疗费本年度可以多次救助,个人累计医疗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城乡低保对象个人累计医疗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00元。城乡低保、五保对象患5种大病(恶性肿瘤放、化治疗期;尿毒症、透析期;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期;急性白血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急性坏死型胰腺炎)在定点医院门诊治疗的,年度支付救助资金限额为1500元。

  农村低保对象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需本人或家属提供诊断书和住院通知单,到乡镇民政部门申请、审核,报区低保部门审批,并报市低保部门备案。城市低保对象住院治疗的,需本人或家属提供诊断书和住院通知单到区低保部门申请、审核,报市低保部门审批。就医时,凭城市、农村低保优惠卡就医,凭《医疗救助审批单》办理住院手续。

  佳木斯市为广大低保对象确定了市、区、乡镇三级定点医院。市级为佳木斯市精神病人福利医院、佳木斯市中医医院;区级为佳木斯市郊区人民医院;乡镇级为城区各乡镇卫生院。目前,乡镇只开一家定点医院,即江口卫生院。明年1月1日起全部开通。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