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的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伊春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证市场供应,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防范和查处哄抬物价违法行为。全市物价系统积极行动,重点防范和查处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常规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涨幅较大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查处故意夸大供需矛盾,捏造、散布农产品受灾减产等虚假信息,制造市场紧张气氛的行为;查处自买自卖、内部倒手,制造交易假象的行为;查处利用工作会、联谊会召集同行合谋涨价,经营者之间相互通报涨价信息串通涨价,行业协会组织协调经营者集体涨价的行为;严厉打击变相涨价、操纵价格、搭车提价、借机抬价、跟风涨价以及恶性炒作、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打击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打击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投机炒作行为,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蔓延。 三是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最高100万元的罚款。对屡查屡犯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