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1日讯(记者 邵奇)为了提高全省法院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有效杜绝法院系统财务管理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省法院、省审计厅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重点解决全省法院系统财务收支中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现象。经过历时近半年的综合治理,全省法院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级法院司法救助健全了审批制度,完备了手续,纠正了诉讼费在收入、上缴、列支及审批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缓收变免收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全省各级法院在诉讼费收缴管理过程中长期使用老式手工票据,存在很大弊端,也不符合规范化要求。省法院与省审计厅共同研制开发机打票据,并得到省财政厅的认可,诉讼费专用票据正式启用,推进了诉讼收费规范化管理进程。
为保证治理屡查屡犯问题有序开展,省法院和省审计厅联合组成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全省16个中级法院和175个基层法院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省法院、省审计厅明确要求本次活动应将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诉讼费管理及执行款物专户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作为自查自纠、检查验收的重点,把屡查屡犯和容易出现的问题发现好、分析好、解决好。
为保证活动效果,规范化活动采取“两步走、分段抓”的办法,即:省、市、县三级法院先自查自纠存在问题,上一级法院对下一级法院适时进行抽查验收,两个阶段各有要求,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在自查自纠阶段,省院在抓好院本级自查的同时,组织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按照规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从财务收支管理、执行款管理、诉讼费管理、罚没收入和扣押款物管理以及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等5个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形成自查工作报告。
同时,全省两级法院和省法院各部门按照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短期不能纠正的,逐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省法院与省审计厅联合组织了3个督导检查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
省法院针对各级法院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在原有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又重新制订完善了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预算执行报告分析制度、重大支出理财公示制度和内部监控、审计监督、会计稽核等制度,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今年开展的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把加强诉讼费管理、完善司法救助审批手续作为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检查监督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被批准缓交的诉讼费未能及时收取,造成费用流失的问题,各级法院在自查自纠阶段,组织进行清理,并进一步完善了管理程序,制定了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