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0年12月21日)
“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发展战略,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推动黑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破解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的发展证明,“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战略部署完全符合黑龙江省实际。两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全省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社会民生显著改善,涌现出一批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企业。为大力弘扬发展主旋律,在全省进一步形成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中成效显著的中省直单位、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市(地)和企业进行表彰:授予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垦总局等2个单位为“突出贡献奖”,大庆石油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等4个单位为“特殊贡献奖”,省发改委、省国税局、省农科院等38个单位和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北大荒集团公司等20户企业为“贡献奖”,省教育厅等18个单位为“先进单位”,哈尔滨市、大庆市为“一等奖”、牡丹江市等6个市为“二等奖”、双鸭山市等5个市(地)为“三等奖”(名单附后)。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省委、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市(地)和单位再接再厉,发扬成绩,锐意进取,继续争当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先进模范。同时,省委、省政府号召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实干企业,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全省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省直单位突出贡献奖:
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垦总局。
贡献奖:
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先进单位: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森工总局、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
中直单位特殊贡献奖:
大庆石油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省电力公司。
贡献奖:
省国税局、省气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疫检验局、哈尔滨海关、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财政部驻黑龙江省专员办事处、国家林业局驻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电信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社黑龙江分社、人民日报社黑龙江分社、光明日报社黑龙江记者站、经济日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央电视台黑龙江记者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
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贡献奖:
省农科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三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省中医研究院、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
市(地)一等奖:
哈尔滨市、大庆市。
二等奖:
牡丹江市、绥化市、黑河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
三等奖:
双鸭山市、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鸡西市、鹤岗市。
中省直企业贡献奖: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公司、省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哈飞汽车股份公司。
地方企业贡献奖:
北大荒集团公司、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双城雀巢有限公司、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牡丹江恒丰纸业有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