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2月22日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2011年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张喜艳
东北网伊春12月22日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2011年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