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2日讯 日前,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下发的《加快许可材料审查节奏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中要求,2011年春节期间黑龙江省各地烟花爆竹摊点数量不能超过2010年的摊点数量,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压减。严禁在仓买、超市、食杂店、居民区内设点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通知》中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临时零售摊点数量控制,规范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摊点,不能超过当地2010年春节期间的布点数量,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压减。摊位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经营批发企业要本着少量、多次、勤运的原则为零售摊点配送货物,尽量减少销售现场临时储存量。
责任编辑:郑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