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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确定第一批试点单位非基本药物明年下架
2010-12-28 09:38:35 来源:东北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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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8日讯 明年1月1日起,第一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的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全部使用基本药物,严禁再销售使用非基本药物,所有非基本药物都要下架。这是12月27日,记者从牡丹江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宁安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第一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包括宁安市、绥芬河市和爱民区,目前,这三个县(市)、区的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已开始购进部分基本药物,并且销售给病人。会议要求,明年起,基本药物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病人科学选择药品,严密观察病人治疗效果,耐心做好病人及家属的解释工作,确保医疗安全,使老百姓认识到基本药物是最经济、实惠,安全有效的药物,主动自觉选择使用基本药物。会议还要求,明年起,各基本药物实施单位要确保基本药物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确保实行零差率销售,确保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其他药物。

  目前,我省确定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物有307种,可基本保障百姓常见病的治疗,经省发改委初步测算,全省一些城市的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制度后,药价平均下降38.4%,给病人带来了实惠。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