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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之一大庆人受益公积金
2010-12-28 13:49:41 来源:东北网-大庆日报  作者:孙岚 崔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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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8日讯 “卧室刷成天蓝色,睡得香甜。”“电视墙做成红色,显得大气。”……刚拿到新房钥匙,刘杨立马就和未婚妻商量起装修的事儿。“多亏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让我能买得起房。”对于家底较薄的刘杨来说,是公积金贷款帮他圆了住房梦。

  截至11月末,五年里全市已有8.27万户家庭的20余万居民受益公积金贷款。全市公积金贷款总额134.58亿元,贷款余额97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达到了全市住房贷款份额的85%以上,成为职工购房贷款的主要支撑。

  为让更多人早日拥有满意的新家,大庆市先后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提取管理办法》等法规,并进行了6次调整。先后对低保人群、租房户、恶性肿瘤九种大病人群等放宽了提取条件,对购买小户型房产的职工,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比例。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等,制定了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即可申请贷款的政策。

  在调整政策的同时,便民平台的完善也加快了职工圆梦的步伐。

  “通过贷款政策的调整和规范、业务办理环境的改善、服务质量的提升等多种手段,越来越多的职工、群众受益于公积金贷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全市公积金贷款已经连续翻番,预计到“十一五”末,全市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将超过8.3万户。

  在保障职工依凭贷款提前买房的同时,公积金也为困难群众有房住、有家安提供了支持。“十一五”期间,依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累计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1亿元,用于支持市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今后,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和福利性还会继续显现。

  据了解,大庆市计划针对租住公租房的“夹心层群体”中,工作比较稳定、偿付能力强、信誉度高的机关工作人员等人群,把他们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降低到10%,另外的20%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待其偿付额达到30%时再取消担保,优先保障这一部分人早日拥有自己的住房。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