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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实行项目建设代建制
2011-01-26 08:50:14 来源:伊春市政府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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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伊春市对使用政府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建设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行代建制。即由政府通过法定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单位承担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完成该建设项目后,按规定交付给使用单位的工程建设。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