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绥化市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天数由“十一五”初期的280天上升为现在300天以上,创历史最高水平。
绥化市政府对市区内污染严重的锅炉进行更新改造,集中治理改造一批市区冒黑烟的锅炉,治理冒黑烟污染企业14家,79家烟尘污染严重的洗浴单位得到了整治,100余台群众反映强烈的散烧稻壳锅炉得到治理,拆除供热大烟囱23个,加装除尘净化装置的锅炉达90%以上,改造率也达到了70%。
绥化市在饮食服务业和洗浴行业中强制推广清洁能源,现使用率已达80%以上;市区集中供热面积逐年增加,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40万平方米,城区集中供热覆盖率达80%以上,废弃供热大烟囱400多个。
近年来,绥化市对噪声扰民、垃圾处理、异味污染、医疗废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联合有关部门进行重点专项整治。严格控制建筑、交通运输、商业贸易、餐饮娱乐等行业的噪声污染,对超标噪声源进行了强化治理,对于市区交通噪声实行分流管理的办法,在机关单位、学校周边、居民稠密区、宾馆等处设立机动车禁鸣标志25处,设立重型车、农用车禁行区10处,对其它路段机动车鸣笛做出限时规定;对商业和娱乐业的街头噪声进行清理,集中搬迁了噪声扰民歌厅19家,建成噪声功能控制区24个,总面积21平方公里。现在,市区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内。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连续5年达标。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