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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试点推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 推行居住证
2011-02-23 08:01:35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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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今日,哈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正式下发,哈尔滨作为国家试点城市,即日将推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今后流动人口在哈市本地将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根据方案,到2012年,哈市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流动人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实现与户籍人口同等标准投入,使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同时,对持有《婚育证明》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免费发放《生殖保健服务证》,每年两次免费为其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做好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管理,落实住院分娩、B超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实名登记制度。对在哈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流动育龄夫妻,可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探索实行医疗单位为流动人口减免就医费用办法。

  方案确定,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体系,解决流动人口再就业、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建立流动人口统计登记制度,每半年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信息。哈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基层在办理外来人口暂住证明时,对流入哈市的已婚育龄妇女查验《婚育证明》,并将查验情况每半年通报现居住地乡(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及时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有关流动人口信息及数据;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在办证、租房管理等方面提供便利优质的服务。

  同时,哈市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出租房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市场、暂住人口、流动育龄妇女、流动党团员等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将公共服务享受资格与户籍制度剥离,稳步推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