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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五长”联动 提升农村道路管控能力
2011-02-23 16:18:3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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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东北网记者 岳云雪摄

2011年黑龙江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将全面提档升级。东北网记者 岳云雪摄

  东北网2月23日讯 (记者 岳云雪) 23日,记者在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0年全省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466起,死亡1395人,受伤3740人,直接经济损失2457万元,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2011年我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将从六个方面提档升级,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持续治理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这一核心任务,集中精力压事故,全力以赴保平安。把握公路和农村地区两个主战场,盯住营运客车、大型货运车辆、农用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易于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四种车型,抓住人、车、路、环境四大要素,管住路面、客货运输企业、旅客及货物场站三个重点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努力遏制死亡5人以上事故,坚决杜绝死亡10人以上事故。

  针对不同时期交通违法行为特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三超"、"两强"、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控、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严格驾驶人考试,坚决杜绝"马路杀手"。尽快实现车管所与机动车检测站联网,加强对检测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问题"车上路行驶。加强户籍化管理,对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实施动态监管,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隐患整改率要达90%以上。

  大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着力提升农村道路管控能力

  今年全省各地将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纳入日程,积极协调政府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把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县、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内容,将创建交通安全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挂钩,将交通事故死亡率与乡镇中心工作考评挂钩,将道路安全隐患与交通事故责任挂钩。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纳入整体交管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部门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合力。

  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因地制宜地整合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的力量,切实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交通协管队伍、交通志愿者队伍和交通安全信息宣传员五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镇(村)长、运管站长、农机站长、派出所长和交警中队长五长联动机制。同时,要突出抓好农村交警中队建设,以交警为主,依托派出所、农机监理和协警,形成专业的管理队伍,专事农村交通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要有30%的乡镇建立交警中队,年底要达到70%。

  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城乡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一季度全省50%的市地建立实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免费播出制度,上半年要全部实施。6月底前全省60%的交警大队要完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年底前要全部完成。

  发挥单位、企业、社区、村委会的作用,对不同群体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要在进一步完善和发挥交安委职能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道路、高速公路管理新机制,积极争取参与道路规划、建设、维修管理,实现由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的转变。建立部门之间、区域之间、警种之间执勤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办法,采取定量与定性、定期与随机、明察与暗访等方式,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执法检查机制和执法质量点评制度,强化动态监督和过程监督,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执法科技装备配备标准,重点配备移动测速、警务通等装备,推进高速公路交通监控设备工程建设,加快机动车查缉布控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年底前,路面执法警务通使用率达到50%以上,新建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时同步实现全程监控。加强路面管控。国省道和高速公路要有足够的警力,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强区域协作,联检联勤联查,严格查处"三超两强"、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