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岭东区委把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作为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工作的契机,把完善和执行“‘三重一大’票决制”作为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的载体,根据区委常委会和全委会工作权限,制定了《岭东区常委会、全委会重大问题票决制(试行)办法》,明确界定了区委常委会议及区委全委会议票决事项范围。并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岭东区实行重大事项票决制工作流程》,严格规范了票决流程。
岭东区委为了确保票决过程更加规范、票决事项更好地落实,结合票决流程各环节制定了《票决事项预告制度》、《票决事项信息反馈制度》等8项配套制度。2010年以来,岭东区常委会议票决事项涉及重大项目12次、干部选任8次、大额度资金6次。通过实行重大问题事项票决制,进一步深化了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了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执行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