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补充任命:
刘国超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杨文月、吴建国为市人大农林委员会委员;
于长江为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闫红蕾、那洪生、顾剑英为市人大人事和代表联络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魏伟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王世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批准任命:
关永吉为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永志为木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侯巍
(2011年3月1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补充任命:
刘国超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杨文月、吴建国为市人大农林委员会委员;
于长江为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闫红蕾、那洪生、顾剑英为市人大人事和代表联络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魏伟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王世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批准任命:
关永吉为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永志为木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