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伊春
搜 索
伊春市第八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开始
2011-03-28 10:12:08 来源:东北网-伊春日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伊春3月28日讯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完成市委全会确定的工作目标的关键之年。组织开展好全市第八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对于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生态立市、产业兴市”的伟大实践,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日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全市第八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此次评选范围为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要坚持以基层特别是工作在一线艰苦岗位的党员干部为主,各级机关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和标准包括以下几方面: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身体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系群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争当“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表率。2、推动发展实绩突出。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跟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招商活动、大项目建设、林权制度改革、生态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中能够献计献策,主动谋划工作思路,并认真抓好落实,在本职工作岗位取得突出成绩。立足当前,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和衷共济,把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落实到谋发展、求突破、抓致富的过程中来,争做推进经济发展、致富一方百姓的模范。3、积极关注保障民生。围绕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想大事、谋大事、献大计,不断有惠民举措推出,使当地职工群众生活和收入水平有根本性变化。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能够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就业、群众致富和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突出业绩,在群众中有很高威信。4、公平公正为政清廉。严格自律,清政廉洁,守法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人公正,办事公平,自觉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以自身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赖。

  评选方法和步骤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1年3月10日—3月20日):推荐预备人选。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推荐预备人选,填写《“十佳公仆”推荐表》,报县(市)、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阶段(2011年3月20日—3月31日):确定候选人。由县(市)、区依据评选领导小组对民主推荐预备人选的考察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20名以内作为本级“十佳公仆”候选人。第三阶段(2011年4月1日—4月10日):组织集中宣传。利用新闻媒体、举办事迹报告会、设置宣传栏、印发事迹材料等各种宣传手段,集中宣传介绍候选人的事迹,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掌握候选人的情况,为投票评选奠定基础。第四阶段(2011年4月10日—4月20日):评选县(市)、区级“十佳公仆”。在组织群众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评选办公室统一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站,组织干部群众代表直接进行投票评选。选票发放的数量,一般不得少于基层单位在职人员数量的60%。投票结果由县(市)、区评选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得票前10名者为本级“十佳公仆”人选,后10名为“优秀公仆”人选。经领导小组初审并报县(市)、区委审定后,由县(市)、区委、政府命名表彰,同时推荐前两名为市级“十佳公仆”参评人选(推荐表和简要事迹材料一式2份,电子照片一张,2000-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一份,同时报电子版)。第五阶段(2011年4月20日—5月10日):评定市级“十佳公仆”。市评选办从各县(市)、区推荐的参评人选中,考察、筛选出20名作为市级“十佳公仆”候选人,利用党报刊载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和选票,经群众投票评选和市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常委会批准,评定出10名市级“十佳公仆”和10名“优秀公仆”。组织命名表彰,并进行集中宣传。同时向省评选办推荐1--2名省级“十佳公仆”参评人选。市直机关的评选工作参照上述方法进行,并按照评选规定推荐市级“十佳公仆”参评人选。

  市第八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党员教育科(电话:0458-6131011;邮箱:ycswlhz@sina.com,联系人:李宏志)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