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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大庆市民安全感指数升至98.6%
2011-03-30 09:01:0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邵晶岩 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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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3月30日讯 2010年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在全省投放30490份样本,对2010年度社会治安状况进行整体评价。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平均安全感指数为94.9%,大庆市市民安全感指数上升至98.6%,高出全省平均安全感指数3.7%。

  大庆市公安局自2005年开始推行警务改革以来,整体执法质量连续5年位居全省第一,被誉为全国公安系统“五大亮点之一”。

  2005年1月,大庆市公安局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大庆实际,率先在全国地市公安系统开展以“扁平化”管理为主要模式,全口径全覆盖城乡齐动的公安警务改革。

  垂直管理,变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改革后,大庆市公安局对各公安分局实行人、财、物和党组织关系的直接管理,各区对本地分局的业务工作具有协调、指导权,对干部管理具有监督、建议权;分局的经费统一由市财政保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设置账户。

  整合机构,变多部门、多警种、多派出所设置为三警种、一部门。在大庆市区分局,内设社区警务、治安巡防、刑事侦查和法制综合三个警种一个部门,内设机构由平均20个左右统一合并为4个。在农村,将全市61个农村派出所合并为31个中心派出所。

  全警下沉,深化公安交管、消防体制改革,形成全警管交通、全警管消防新格局。按照扁平化模式进行机构调整,大庆市公安局将交警支队的9个勤务大队、公安消防支队的6个消防科人员全部下沉分局,与分局社区、治安共同负责交通、消防工作。改革以来,大量的交通乱点和难点得到了有效治理,交通亡人逃逸案件侦破率明显提高。打防并重,社会治安形势根本好转。据了解,2010年,大庆市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16264起。全市共立八类主要刑事案件768起,同比下降20.2%。

  创新勤务模式,警务效能显著提升。改革前,分局的警务指挥令传递从分局局长到民警要经过局长、副局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警长、民警7个层次,改革后,只需要经过局长、副局长、队长即决策、组织和执行3个层次,大大提高警令传递速度。

  大庆市公安部门在创新机制的同时,坚持执法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全市公安机关全部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2009年,大庆市公安机关对12.5万名群众进行民意测评,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达98.3%。

  今年,大庆公安部门将全面强化打击命案犯罪、侵财犯罪、涉油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五个主战场,同时加快交通基本设施建设,完善智能化交通管理体系,提升城市交通管理能力。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