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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五年内封山育林51.8万公顷
2011-03-30 09:01:0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徐海峰 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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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3月30日讯 伊春调整发展战略,2011年起全面停止森林主伐,走生态经济的路子。今年2月,伊春市政府制定的《伊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突出了生态和环保内容,强调生态是伊春的“根”和“魂”,并在《纲要》的题目中加上了“生态建设”的内容。

  “十二五”时期,伊春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实施国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努力实现“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兴市富民”的目标,促进林区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伊春市把区域发展定位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产业示范区、国际森林生态旅游度假区、国家碳权交易试点区。其基本原则是:突出生态保护,加强和完善生态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严管林”方针,着力巩固和扩大生态保护成果,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主要目标包括: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被率稳定在83.4%,森林碳储量达到4.1亿吨,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15%等目标。

  “十二五”时期,伊春市将全面启动《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巩固扩大生态保护成果,建立良性发展的森林生态体系;在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中,从2011年起,全面停止森林主伐;将现有的218个林场所调整为121个;五年内封山育林51.8万公顷;积极培育后备森林资源,全市每年安排更新造林24万亩,森林抚育300万亩;重点加强丰林、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汤旺河、呼兰河、伊春河3大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做好友好、乌伊岭、红星、五营、新青、嘉荫等40万公顷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在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中,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做好矿山区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建设,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企业和行业节能减排管理,下达节能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强化节能减排监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新上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产业发展上,发展清洁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主要发展冶金建材和矿产开发业、绿色能源业、木材精深加工业、纺织、酿酒、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种养及加工业等,大力发展低碳服务业,加快以森林生态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步伐。

  伊春市“十二五”规划,体现了伊春特色,彰显了伊春高擎生态保护旗帜,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体现了伊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是扩大“绿色伊春”优势,追求现实和长远利益的需要。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