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30日讯 (记者 顾硕)春播前夕,为切实保证全县农民购到放心肥、合格种子,嫩江县工商局以红盾护农行动为切入点,加大各类农资市场巡查监管力度,打击各类销售违法农资案件,为农民增产增收保驾护航。
在检查过程中,嫩江县工商局接到塔溪乡一农民投诉,称其在嫩江县良种场购买的V21小麦种子发芽率不够,达不到用种标准。经调查,嫩江县良种场农作物种子生产档案中没有农民所购买的V21小麦种子的记录。而是该场2010年9月以2元/公斤价格收购商品粮小麦15000公斤经过筛选后挑出11950公斤装在印有嫩江县良种场大豆包装袋的外包装里,借V21小麦种子的名义以2.4元/公斤的价格进行对外销售,该外包装上没有种子标签、厂名、厂址等合格标志。
对此,该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五十九条规定,对该批种子11.95吨全部进行没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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