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31日讯 今日,哈尔滨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加强松花江北岸堤防及防汛路工程建设用地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松花江北岸堤防及防汛路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哈市划定的建设用地管理范围为松花江北岸堤防及防汛路工程位于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段北岸,西起松北万宝堤肇东界,东至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包括松北区堤防及防汛路工程、呼兰区堤防及防汛路工程和呼兰河呼口大桥工程,全长约108公里。
哈市规定,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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