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日讯 31日,记者从大庆市物价部门获悉,我市已经接到省物价部门转发的《关于执行国家发改委下调的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价格的通知》以及我省部分药品调价目录。
据了解,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共涉及162种药品1285个品规。同时,我省在此基础上扩大了降价范围,将部分省统一定价和单独定价药品也纳入其中,共增补了1082个品规,其中,省单独定价品规40个,省统一定价品规1042个,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下降21%。
在国家降价药品单中,有阿莫西林、头孢拉定、罗红霉素、尼卡地平等常用品种。如125mg×12袋阿莫西林干混悬剂最高零售价由原来的8元下调至6.2元;250mg×10片的头孢拉定由原来的5.6元降低到2.8元。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宝森说,药品零售指导价也就是药品最高零售价,我市各大药店、医院以及其他药品经销单位,在销售中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药品价格,但不能超过药品目录规定的最高零售价。
他说,目前药品调价目录已经下发到我市各县区,即日起,我市各级物价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药品调价目录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按规定价格执行的,物价部门按照药品差价给予5倍以下的罚款。
详细的药品调价目录,市民可登录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网站(www.hpin.gov.cn)查看。市民购药时,如果遇到违价行为,可拨打12358或63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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