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6日讯 清明节前夕,市纪委联合公安、交警等单位对公车参与祭祀行为进行现场稽查。
检查组分别来到元宝山和四丰山公墓对前来祭祀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动用公车参与祭祀活动的车辆有:黑D13588、黑DG8157、黑D05399、黑D06396、黑DG7555、黑D05388、黑D60252、黑DG6422、黑D60086、黑D19675、黑DB4030、黑DA0028、黑D00542。对上述车辆检查组当场扣押驾驶证及行驶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还将追究用车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对私自滥挂牌照的给予收缴并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市纪委提醒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切实发挥表率带头作用,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单位公务用车严格管理,带头文明、节俭、安全祭祀,坚决做到不乘用公车祭祀,不焚烧纸制冥品,不铺张操办祭祖,树立廉洁清正形象,为全市打造清风之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