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4月12日讯 自2008年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启动以来,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始终将其放在民生工作的首要位置予以推进,尤其在市委九届十次全会上和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又将此项工作分别列入十件民生大事和十件利民实事之中。市委、市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增强了全市棚改战线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棚改工作、改善民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信心。
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2011年我市棚改工作任务繁重,资金需求量也随之加大。市棚改办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保资金、保重点”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一是认真研究国家的投资政策,搞好项目的论证、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支持。二是积极争取银行贷款,缓解资金不足问题。三是深入探讨土地经营方式,努力开拓城市资本的升值空间,有效补充棚改建设资金。四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参与棚改建设,破解资金瓶颈难题。
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放心工程。一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拨款程序等方面做出全面、细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二是加强档案管理。根据工程和安置工作业务规范,将实际形成的资料严格按规范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建立一套系统、完整、规范的工程和安置档案,准确纳入规范化管理程序,随时对工程建设提供服务。三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合理确定取费标准,控制工程成本。四是加强工程管理。认真落实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各项指标细化,落实到科室和人头,各负其责,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为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对每个地块、每个项目进行认真分析,考察施工队伍、确定施工时间、分析施工组合、研究施工技术,反复研究制定了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一是对于已完成基础阶段施工和已进入主体阶段施工的住宅,计划四月全面开工建设,确保年末竣工100万平方米;二是对于新开工的项目,计划四月末五月初破土动工,争取年末达到基本竣工条件;三是对于南市居住区排污、供热、给水、煤气及供电干线等一批主要配套基础设施,计划六月中旬全面开工,争取年末达到基本使用条件;四是加大未拆迁居民的强迁力度,力争通过1~2个月的时间将南市居住区现有障碍房屋全部拆除,争取竣工面积有所增加;五是在庭院配套建设标准上,注重小区的建筑品位和风格,力争在保证基本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设标准上不低于市里其他开发项目,不仅让棚户区居民住得上、住得起、住得好,还要保证棚户区居民住得有尊严,真正享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