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4月13日讯 大庆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进入攻坚阶段,日前,大庆市各区县、中省直企业及相关部门共46家责任单位向市政府递交责任状,承诺在规定时限内一定完成263项具体任务。大庆市将建立长效机制,全社会动员全力以赴攻坚,建设永远的环保模范城市。
据了解,大庆市计划5月份申请省环保厅预验收;7至9月份接受环保部专家组调研、技术评估和正式验收。此次国家环保模范城有27项考核指标,分为两大类,一类是3项基本条件,另一类是24项考核指标。
为确保迎检成功,大庆市将抓好“十项”重点工作:
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四县两厂(场)建设、污水处理厂管网并集、城市污泥处置中心、新建1000吨/天大庆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老垃圾场升级改造等,各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须在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
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制定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整治计划,完成各地表、地下水源地划界、立标、警示牌设立工作,确保水源地保护满足功能要求。
推进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整治工作。加强对辖区、系统内各类工业企业的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持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辖区内所有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推进强制性关停、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工作。对大庆市重点涉及的电力、石油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医药等7大行业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落后工艺、产品和设备实施强制性关停、淘汰。
推进“十二五”规划环评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大庆市编制的“一地三域,十个专项”涉及各项“十二五”规划内容,完成规划环评,保证规划环评执行率符合国家要求。
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对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完成整改,取得省级资质检测授权,完成检测数据采集、传输自动化并与市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实现联网。
推进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完成龙铁医疗废物处理厂升级改造和四县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建设县域医疗废物暂存设施,配备医疗垃圾转运车辆,确保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完整,并得到有效处置。
落实属地管理,确保环境安全。高度重视各类工业企业以及产生、使用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单位的环境风险预防、预警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
完善档案资料。通过资料如实反映各项考核指标及其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建立标准、规范、完善的模范城档案资料体系,加强资料整理工作的检查、落实,保障验收过程各类档案资料的完整和统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