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4月13日讯 日前,经伊春林业管理局申请,根据省政府文件批复,省森林工业总局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批准设立黑龙江伊春河源头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此次批复的黑龙江伊春河源头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隶属翠峦林业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省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制定保护区规划,负责保护区的建设。依法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案件。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状况调查,建立濒危野生动植物管理档案,对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进行监测。负责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编制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经营方案并建立档案。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