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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一棚户区拆迁十个月居民未获安置补助
2011-04-13 10:25:0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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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3日讯 近日,哈尔滨市阿城区胜利街被拆迁的棚户区居民反映,去年6月份与开发商签署的《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规定每6个月发放一次临时安置补助费,可10个月过去了,居民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被拆迁户马大娘讲:“我家原居住在阿城区胜利街21委,这个棚户区有近100户居民。去年5月,棚户区开始拆迁,当时部分动迁户把补助费折算到新房子里,还有一部分要了临时安置补助费。我在去年6月份与开发商签订的拆迁协议,由于我的住房不涉及添钱的问题,所以开发商需要给我临时安置补助费。”

  在马大娘提供的《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上写着,甲方黑龙江省汇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商),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计算,每6个月发放一次。“拆迁时我在协议书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开发商说到时会与被拆迁居民取得联系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可现在都过去10个月了,也没人通知我们领临时安置补助费,我和一些被拆迁的居民想找开发商问问情况,但是由于协议书上没有开发商的联系方式我们也没法与其取得联系。我们回到原来的居住地,新房子正在建设,询问一些施工人员也联系不到开发商。”马大娘说。

  “我现在租住的楼房是去年6月份与另一拆迁户合租的,房租一年一交,当时房租是一年6500元。今年6月份又要交房租了,现在阿城区的租房价格较去年涨了很多,我租的房子也要涨价,可是开发商临时安置补助费迟迟没有着落。”马大娘无奈地说。

  李先生也和马大娘有着同样遭遇,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平时在阿城区干些零活,每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他家被拆迁的房子不到40平方米,去年6月末他与开发商签署拆迁协议后,租了一间一室的楼房,房租每月400元,半年一交,今年1月份房租,每月涨了100元。“拆迁都快10个月了,仍然没有得到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房租成为家里的不小一笔支出,原本呆家里身体不好的妻子也出去打工了。”李先生希望开发商尽快出面发放安置补助。

  日前记者来到阿城区房地产开发事业管理局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拆迁工作的张主任表示,近日,房屋征收办公室会与幸福里小区的开发商取得联系,责令开发商支付拆迁户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过一段时间,拆迁户即可到阿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领取此补助。

责任编辑:强锐